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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说《命运之犬》是由作者“温予泯”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陈暮樱王烟墨,其中内容简介: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的生活闪耀且阴暗丑陋且潇洒悲怆且热血理想主义的少年绝不会被现实主义所招安希望我的世界里有你的影子...

命运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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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的时候是个坏孩子,喜欢玩电脑,偷拿父母的手机给游戏充钱,不喜欢写作业,每周上五天休息两天,作业经常不写,每次返校都是在学校厕所里疯狂补作业,补完才敢进班,甚至是把《薛金星教材全解》塞进厕所里面,到班说作业丢了,有的时候,趁同学吃饭,偷偷拿他的作业本,改上我的名字,装作我的作业,被发现后死不承认,成为全校的笑话,连我妈都哭着给老师求情,整个小学,我一首都顶着“小偷贼”的外号,我就是这么一个坏孩子,在别人眼里的坏孩子。

我现在都觉得我真是个败类。

小学在市里,没考上什么好初中,于是回到了老家县城里读初中,可能市里面教的好,以至于在市里面中等偏下成绩的我,来到了县城里,进了重点班,甚至名列前茅,没有人知道我小学偷过作业,没人知道我以前是个小偷贼,并且我逐渐找到了一些优越感,感觉自己是从市里转来的,感觉自己很自豪一样,现在想起来真是幼稚可笑,初一军训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女孩,她叫陈暮樱,从那时候我就喜欢看感觉,有超级漂亮的,我不感兴趣 可我就对陈暮樱感兴趣,天天给她接水,围着她转,我真是一个舔狗,初中的时候我长得很可爱,又矮, 13 岁 147cm, 班里可多女孩都挺对我感兴趣,那时候流行认亲戚,他们都想让我喊她们姐,被班主任发现又编谎言,说她们真是我表姐,现在想来,才知道有多搞笑。

毕竟狗改不了吃屎,我没有再偷过东西,但是我依然不写作业,老师为了治我,让我在课上当场给俺爸打电话,让我颜面尽失,我恨老师,我恨学习,我恨当时的我自己。

初一是重点班名列前茅,初二又考进了重点班,但却是倒数,但是初二的班主,她的话真的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仍然能不知不觉的影响着我,成绩很差的我,有了不想上学的念头,甚至我跑到她的办公室,说我不想上了,她以前很严厉很严厉,我以为她会骂我,但是她说了一些让我刻骨铭心的话“小屁孩,你 14 岁, 你不上学,你干啥去?”

我唯唯诺诺的说:“我想去当电竞选手,我打职业去。”

“打啥职业?”

她问。

“王者荣耀,我现在能打到钻石了,我去训练训练,我就能打职业了!”

我当时瞎编的,其实我当时才铂金。

………她说:“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谁变谁是小狗!”

我不记得她说了什么了,但是我知道那些话很晦涩难懂,让我觉得她说的都是对的,成功的把我劝回去背英语单词去了,平常那么严厉的老师,还主动跟我拉钩,我回去后,还跟同桌偷偷显摆班主任跟我拉钩了。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谁变谁是小狗!”

可是,我没有变啊,我没有去走电竞那条路,到现在我都还在用着不能称之为努力的努力在备战着高考,但我为什么大喊出来的却是汪汪汪呢?

或许,我己经变了吧,班主任说的变,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到现在都没有参透。

陈暮樱在我隔壁班,有一回,要星期了,放学前,我们在路上偶遇,她抱着一些书,笑着问我,“诶王烟墨,你们班作业多不多呀?”

她笑起来好甜,我也忘了那天我作业多不多,我只记得那天我好像一只可爱的哥布林,不对,是一只可爱的小狗。

我只是可爱,我讨厌可爱。

寒假期间,我表白了,向她,她拒绝了我,她说她只是拿我当弟弟,或许是因为我太小,我太可爱,给不了她安全感么…那个时候我感觉末日降临都没那么难过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五月二十号那天,我没想到会那么巧,那么猝不及防。

那天,她生病了,咽炎,在医务室里挂水,我想她,我想跟她见面,因为自从她拒绝我后,到了学校,她一首躲着我,不对,好像是我在躲着她,我一定要勇敢一次。

我装病,午休,我突然从桌子上歪到地上,装晕,大家都懵了,立马有人扶我,要送我去医务室,我的心里五味杂陈,心里控制着我的脚一定要虚浮一点,然后脑海里又想着见了面之后要咋弄。

进了医务室之后,医生居然说我脸色发白,可我明明是装的,可我那时候却非常欣喜,我可以也在医务室输液了,医务室很简陋,就是两张架子床,铺上白色的褥子。

我和她相对坐着,离的大概有一米,我偷偷的看她,她却不看我,她看着门外面,她好美,她的侧脸。

她有时候也会瞄一下我,我会立马扭头,我想看她,但又怕跟她对视,我仰起头,看见天花板上贴着有着时间痕迹的海报,是张芸京的偏爱的海报,配图是仙剑奇侠传,心里不自觉的的哼着歌“把昨天都作废 现在你在我眼前我想爱 请给我机会”时间过得太快了,和她面对面,哪怕啥也不干,我等来的不是她输完液就走了,而是我先走…我爷爷来了,我晕倒后班主任告诉我家长了,我爷爷很爱我,总共三瓶水,输了两瓶,就拔针了。

因为,我要转学了我就装了个晕,我爷爷觉得我在这没有我能吃的饭,天天挨饿才会晕的,问我要不要转学,转个离家近的,可以天天给我送饭(在这里说一下,我从小就不吃肉,什么肉都不吃,和肉一块做的饭我也不吃,真正的素食主义者!

但我是个妥妥的汉族,)于是,我转到了乡下,一所很乱的初中,但现在这一章,暂且不谈那些事,因为进了那个乡下的初中,我才愈来愈成为一个现实的人。

转走的那天,我回班收拾书,老师叫了几个学生给我搬书,搬到大门口,我不知道怎么面对班主任,我不知道班主任那天是不是给我说到了别的学校也要好好学习这句话,可能这句话是我的臆想罢了。

但我一首想着我是不是变了?

我和老师拉过勾了,我不会要上吊吧?

回家的路上,我一首听着歌,是程响的世界那么大还是遇见你,一首单曲循环着,噢噢,对了,我那时用的还是如今被称为民用 C4 的 OPPOA5 。

“背包塞满青涩的回忆就要踏上成长的旅途”对呀,我要踏上成长的旅途了,可是我迎接的,真的是成长,真的是现实,以至于现在,提到那个地方,我心里想着的仍然是充满瘴气和希望的回忆汪汪汪汪呜呜汪汪汪呜汪…(狗语:再见了陈暮樱,再见了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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